各教学单位:
一、补考时间:2015年9月18日-20日,具体安排由各系辅导员通知。
二、2014-2015学年春季以其他形式(如:大作业、上机、论文等)结课的课程以及实践教学环节(实习、课程设计等),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请于9月22日前与任课教师联系进行补考。
三、2014-2015学年春季考试成绩为缺考、舞弊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补考。
教 务处
2015年9月16日
上一条:关于2015年下半年维修电工(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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