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916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的要求,现就我校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期满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
我校受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的3名青年骨干教师。
二、考核内容
考核资助对象在三年培养期内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情况。主要分为以下3部分:
1、师德修养
受资助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责任心及勤勉程度,执行学校和系部工作安排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2、教学水平
受资助人员完成学校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效果,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参与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与创新表现情况。
3、科研成果
受资助项目所完成的学术论文、著作、成果奖励及鉴定、技术项目开发和推广、科研发明和社会服务等(论文、著作须标明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编号;成果奖励及鉴定、技术项目开发和推广、科研发明等必须和资助项目的内容一致)。
三、考核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考核申请(2018年10月27日)
受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按要求填写《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见附件1),向教务处提交考核申请,并准备考核相关材料。
2、考核佐证材料审核及量化(2018年11月1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量化积分表》(见附件2、附件3)内容审核受资助对象提交的佐证材料。
(1)受资助人员所在部门审核其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执行学校和系部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以及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和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出具审核意见和核算积分。
(2)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科研外事处等职能部门分别对受资助人员三年培养期内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科研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并核算积分。
(3)财务处审核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并在《经费使用情况决算表》(见附件3)上盖章签字。
3、校内公示(2018年11月9日至11日)。
受资助人员培养期内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复印件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地点:办公楼8楼第十会议室。
4、考核会议组织(2018年11月16日)
(1)组建考核评议委员会。学校组建考核评议委员会,专家共计7人,其中校外专家3人。专家组组长须由校外专家担任。
(2)个人汇报。考核对象介绍资助项目完成情况,教学、科研取得的成绩及个人综合素质提高等,现场回答专家质询。个人汇报不低于10分钟,同时须制作汇报PPT材料。
(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评议委员会根据考核评议情况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或师德修养分值过低人员,考核应为不合格。
5、上报考核结果(2018年11月21-22日前)
考核结果,须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审核通过人员,省教育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四、考核材料报送要求
1、《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一式8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有关佐证材料5套。包括资助计划资助对象《项目申请书》,《经费决算表》,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以及教学工作量核定和教学质量考评等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佐证材料须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将《培养对象考核报告》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瑞丽
联系电话:0373-3691084 联系邮箱:165058036@qq.com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