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考试程序,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7-2018学年春季期末考试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2018年7月9日至13日。
考查课程:由各系部安排,2018年7月8日前结束。各系部应加强考场巡视,确保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考务工作办公室
教学主管院长任主考,教务处处长任副主考,成员由教务处人员组成。
(二)学校考务工作巡视组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督导室组成。巡视组要恪守职责,及时处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并作好记录,有关情况及时向主考汇报。
(三)系部考务工作巡视小组
各系部成立考务工作巡视小组,在考试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将接受学校考务工作巡视组的督察,并于考试结束后将巡视记录单送交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督导室。
三、具体要求
(一)考前
1.各系部要充分重视考务工作,切实做好本部门考核课程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确保不出纰漏,各系部主任为本部门的考试工作责任人。
2.各系要本着对学校、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辅导员深入班级,重点宣讲《学籍管理细则》、《考场规则》、《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中关于考风考纪的内容,并告知学生相关违纪处分将被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3.各系部要做好所属监考教师的考前培训工作。根据《关于课程考核若干规定》、《考场规则》、《监考教师守则》等文件规定,督促各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遵守监考纪律。
4.学生缓考手续必须于考前办理,由各系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5.监考教师的监考安排请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并与教务处所发纸质考试安排表核对,以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 学生考试安排由各系部辅导员负责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7. 命题教师对试卷质量负责,于考前至少3天到教务处审核试卷,经审核无误并签字后方可进行考试。若因试卷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责任。
(二)考中
8.考务办设在实字1#楼201教室。各系部教学秘书于考前40分钟到图书馆8楼A801房间,领取本部门承担课程试卷后,到考务办发放试卷。考试结束前30分钟到考务办收领试卷。
9.主监考于考前25分钟到考务办领取本场考试试卷,副监考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整理考场环境,并安排学生考试座次。考试完毕,监考教师应及时将试卷送交考务办,并按要求密封装订。
(三)考后
10. 考试结束后,阅卷工作由各系部统一安排,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注:本学期提前考试课程及实践环节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8:00;全校期末统考课程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上午8:00),成绩核对无误后打印成绩单两份,任课教师签字后一份由承担单位保存,另一份交至学生所在系,由各系收齐后,按年级装订成册(本科学生成绩单单独装订),系部留档备查。
11. 本科专业教考分离课程阅卷及成绩评定工作应严格按照《河南工学院教考分离管理实施细则》进行。
12.阅卷工作完成以后,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试卷分析表连同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装订成册,由课程承担单位归档保存。
13.考试工作全部完成以后,各系部应及时将试卷送交至课程承担单位入库保存,同时对本部门考试工作做出总结,并报至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督导室。
教务处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二O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