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征订2018-2019学年秋季教材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8-2019学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范围

本次征订2015级、2016级、2017级本专科各专业2018-2019学年秋季课程所需的教材(包括公选课、实验、实习等教材),2018级新生教材征订另行通知。

二、教材选用原则

1.教材的选用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按获省部级及以上奖的精品教材和规划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的顺序选用。(本科教材原则上必须选用近三年出版的优秀教材,专科选用优秀教材和选用近三年出版教材原则上应达70%以上)。教育部、教育厅对教材选用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按照《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文件精神,本科专业相关课程原则上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已出版的教材见《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附件5)。

3.教材的选用主要目录为教育部下发的规划教材目录和《2018秋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附件4),由课程所属单位负责。各教学单位必须按照一定的管理和审批程序选择每门课程的使用教材。任课教师、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副主任要层层把关,严禁低水平教材进课堂。

4.选用的教材应与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与学校人才培养层次和特色相匹配;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符合人才培养规律。

5.一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特殊情况由课程所属单位与教务处协商后确定。

三、教材选用程序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教学单位应安排主讲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按课程教学大纲对同一课程的不同版本教材进行对比、分析和论证,提出选用建议。

2.教研室主任组织进行集体评审,并填写《河南工学院教材选用表》(附件1)。

3.教学副主任审核选用教材是否符合教材选用原则,并签字确认。

4.将《河南工学院教材选用表》、《河南工学院教材选用汇总表(本科)》和《河南工学院教材选用汇总表(专科)》(附件234)于619日前报送图书馆8A0823

5.教材选用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四、系统录入

1.设置学年学期:在教材管理子系统,设置学年学期为:2018-2019学年秋季。

2.课程对应教材:按照“教务管理系统--教材管理子系统--收订--确认课程/环节→教材”步骤,在该界面确认课程所订教材。一门课程只能选用一本主教材,如教学需要可以再选用配套的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实习等教材,但不能选用两本以上主教材。系统录入时间为:613日—615日。

3.系统录入时,若选用的教材在教材列表中没有,可按照“教材管理子系统--库存--录入库存教材信息”的步骤录入新教材信息。

4.打印报表:按照“教材管理子系统--收订--查看课程/环节→教材”步骤,检查是否有错订、漏订的教材,确认无误后打印,由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教学副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19日前报送图书馆8楼东A0823

                                                     教务处

                                                   20186月8日

  • 附件【附件1-5.rar】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2018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8年上半年英语四、六级考试打印准考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