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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新生转专业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本着“以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充分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将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

各系部根据《河南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根据系部教育教学资源制定了转专业实施方案,现将各专业转入转出计划、接受咨询教师公布如下:

序号

系部

专业

转出计划

转入计划

咨询

教师

咨询电话

1

自控系

自动化

8

8

张雷

13837335923

2

电气系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8

13

马临超

13663909204

3

电气系

电缆工程

8

13

倪艳荣

13938768405

4

基础部

金融数学

9

9

张清叶

18237327380

5

经贸系

物流管理

9

9

李源

18790681924

6

机电系

机械电子工程

10

3

杨富超

13839098957

7

材料系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9

9

冯振国

13462316955

8

管理系

工业工程

10

10

姬军荣

张式恩

15716699192
15837341078

9

汽车系

车辆工程

3

7

杨保海

侯锁军

13503802533

13782536612

10

计科系

物联网工程

5

5

吕书波

13598659866

11

电子系

电子信息工程

8

8

李明

13949600845

12

机械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5

20

陈芳

13598737355

本科生转专业可以提前咨询专业教师,了解预转专业的基本情况。然后,填写《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常用表格下载),提出转专业的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于12月1日—12月10日交所在系部。

具体办理流程请查看教务处主页—学生办事指南—本科生转专业流程(http://jwc.hait.edu.cn/xsbszn.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2001)

二、专科生

专科生转专业申请不再通过系部审核,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12月1日—12月10日直接到教务处(创新楼一楼)提交《专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常用表格下载)并进行电子备案,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具体办理流程请查看教务处主页—学生办事指南—专科生转专业流程(http://jwc.hait.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2111&wbnewsid=5523)

温馨提醒:

1.各系部高度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切实保障学生基本权益;

2.教务处将于第二学期对转专业通过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一周内办理转专业手续。

3.所有转专业学生对于新专业第一学期未修的课程,需要申请重修或补修;

 

上一条:关于2017年下半年英语四、六级考试打印准考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河南工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