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函〔2017〕84号)(见附件)文件精神,请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及时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组织师生申报,推进我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进一步推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教务处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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