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本次报名工作结束时间为3月31日,请各系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安排报名工作,并将具体安排填入下表,于3月10日(周五)上午下班前将电子稿报到教务处。
工种名称 |
级别 |
报名起止时间 |
报名地点 |
所属部门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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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工种报名的人数达不到一个考场的人数(30人)时不开考。
3、请各系填写《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用申请表》,并制订出各培训课程的理论教学大纲和实操教学大纲(参照学校课程的大纲模版),于3月10日(周五)上午下班前交到教务处。没有申请表将不得开展技能鉴定工作,已经审批过的工种不用再申请。各系在组织开展培训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培训大纲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
教 务 处
二○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