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7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会的论证意见已经通过OA便签发给各系(部),现将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1、请汇总表中前31名项目的负责人,根据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会的专家意见,对项目进行认真的修改,特别是需要跨系合并申报的项目,要在充分沟通合作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合理的修改合并。
2、前31名项目需重新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并填写《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见附件)。两项材料请于12月14日上午12点之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308171627@qq.com。
3、31名以后的项目本次暂缓提交材料。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