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彦明同学转学的公示
管理系2015级会计专业高彦明同学由于父母有病,需要就近照顾,提出转学申请。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对该名学生进行了资格及转学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查,不存在冒名顶替舞弊入学等行为,且转学证明材料真实、正当、充分,符合转学条件。经学校审核研究决定,同意该生的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11月25日上午8:00至2016年11月30日下午5:00止。若对以上决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3-3691085
教务处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