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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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16年党政工作要点,教务处重新制定了“河南工学院教案和讲稿撰写规范”、“河南工学院教学大纲管理办法”、“河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和“河南工学院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等教学文件,请各教学单位暂时按照以上文件要求执行,其它文件若与本文件冲突的,以上文件为准。
    具体文件详见附件。

 

上一条:关于2016-2017学年秋季期初补考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订2016-2017学年秋季新生教材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