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6年4月10日,我校将举行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届时将占用公教楼作为考场。请各单位通知本周六9-10节、周日1-8节在公教楼有课的教师,换至实字1、 2号楼上课,或另行补课,并通知到相关学生。
教务处
2016年4月7日
上一条:关于我校参加2016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