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5〕600号)和其他相关文件(见附件1 内)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调整更新
各系主任组织副主任、教研室主任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并对照《2015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查看本系所有专业是否调整更新(专业所属大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等),并将对照结果(格式见附件2)于11月25日前以由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报至图书馆8楼教务处南区办公室(电话3691084),并开展涉及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新增专业
各系主任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根据本系办学优势和特点、师资队伍结构、专业结构等现实状况,研究决定是否增设新专业,新增专业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服务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契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各系于11月23日下午6:00之前将是否增设新专业报至北区办公楼213房间教务处北区办公室(电话3691085),若增设新专业,请于11月25日上午11:00之前将拟增设专业相关材料(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1内)报至教务处北区办公室。
教务处
201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