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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我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部分数据采集的通知

各相关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数据平台采集数据的工作安排,现需各系填报以下数据表格,具体时间节点为:表1-8-1、表4-2、表5-3等三个表格要求在118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邮箱hngxyjwc@163.com,邮件主题“xx学院数据采集资料(一)”;其余表格在1113日下午下班前压缩打包发至邮箱hngxyjwc@163.com,邮件主题“xx学院数据采集资料(二)”,具体要求如下:

1.1-8-1本科实验场所(时点)

填报范围:开展本科实验、实习、实训的场所

填报时间:数据截止2019930日。

注意事项:

要按照《教学实验室统计表》中的实验室编号填写“实验场所代码”。

如果资产系统中的实验室名称还未更新,要在备注栏里填写清楚“对应资产系统中的实验室名称”。

所属单位名称、单位号要与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保持一致。

④本表要求118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308171627@qq.com

2.2-4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时点)

填报范围:本科专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相关信息。

填报时间:数据截止2019930日。

注意事项:

①基地名称:指与该实习基地签订的协议或学校相关文件中对该基地的称谓。

②面向校内专业:填写“校内专业代码”与表 1-5-1“校内专业代码”保持一致。

③当年接纳学生总数:指该实习基地201891日至2019831学年度接纳的该专业学生总人次数。

3.5-1-4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学年)

填报范围:本科专业实验课相关信息。

填报时间:数据为201891日至2019831日。

注意事项:

①“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要与“表4-2专业培养计划表”保持一致;

②“课程号”、“课程名称”要与“表5-1-1开课情况”保持一致;

③“实验场所名称”、“实验场所代码”要与“表1-8-1本科实验场所数据”保持一致。

4.GK-4工科专业本科教学实验室情况(学年)

填报范围:授予工学学位的本科专业教学实验室相关信息。

填报时间:数据为201891日至2019831日。

注意事项:

①课程号、课程名称要与表5-1-1中的“课程号”与“课程名称”保持一致。

②学年内本专业使用学生人数:指学年内该实验场所承担本专业各项实验教学活动(包括实验课程和课内实验等,但不包括开放性实验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的实际学生数。如果每个课时授课人数不一,则采用平均数授课人数

③学年内本专业使用学时数:指学年内该实验场所承担本专业各项实验教学活动(包括实验课程和课内实验等,但不包括开放性实验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的学时数。

④若本专业课程或实践活动使用多个场所,或每门课程或实践活动学时数、学生人数不同,分行填写。

5.5-3本科教学信息化

请各院部将信息补充完整(请按表格最下面的填写说明填写。)

6.4-2专业培养计划表

需要根据2019级本科培养方案核对表内所有信息,同时补充专业带头人信息。专业带头人可参考该专业申报时的资料,应为正高职称或副高+博士,一人不能同时为两个专业的带头人(专业带头人不等同于专业负责人)。

7.5-1-1开课情况

需要补充教材信息:“教材使用情况”、“教材类型”。教材使用情况:选择“自编”、“选用”、“无”。教材类型:马工程教材、其他。课程使用教材信息请参考附件中“2018-2019学年教材使用情况”。

为提高效率,有问题请扫描下面二维码加入“2019数据采集(教务处)”微信群交流。工作联系人:1-4项为侯江华老师(电话3691087)、5-6项为蔡鹏飞老师(电话3691085)、7项为徐海刚老师(电话3691960)。

   

 

教务处

201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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