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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工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能力,现决定开展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面向行业特色鲜明、产教联动深入、办学成效显著的学科专业,立项建设一批校级现代产业学院,打造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探索形成产学深度合作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条件

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1.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鼓励优先选择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强化使命驱动,培养满足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发展的急需人才;

2.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已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合作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由高校专任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高水平教学团队;

4.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5.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

6.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7.构建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为主体的稳定投入机制;

8.学校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具体申报条件参见《河南工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

三、立项程序

1.申报学院根据现代产业学院总体定位、建设思路,紧密结合实际,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开展建设,搭建教学与管理团队,明确体制机制。

2.具备条件的学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同时呈报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材料。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考察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基础、体制机制等,按照“集中论证、试点先行、分批建设”的原则进行培育建设,并根据建设成效进行动态调整。

四、工作要求

1.建设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培养一大批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是提升学校产教融合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撑。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色优势,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在政策和人员上给予倾斜,做好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学校将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对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予以政策支持和倾斜,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2.请申报学院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1份)、《申报书》(一式3份)、相关支撑材料(1份)20211026日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稿发送至信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永勋  王利博  3691084

材料报送地址:办公楼A816房间

电子信箱:hngxyjwc@163.com

 

教务处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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