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本科高校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函》(教高函〔2025〕172号,附件1),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我省高校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请各学院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
各学院要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1.建立健全实习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要制定完善的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实习安全风险定期研判机制,构建“学校—院系—指导教师”三级管理体系。
2.加强校企合作。与实习单位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实习安全工作方案,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实习管理,规范实施流程
1.严控实习单位准入。实习单位必须通过实地考察评估,重点核查其合法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制度。各类实习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对自主选择分散实习的学生,须安排校内专职教师全程跟踪指导。
2.强化过程监管。学校已上线校友邦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并对接省本科高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对实习全流程动态跟踪,实时记录学生考勤、实习日志、指导记录等。各学院要积极推进平台使用建设工作。
(三)筑牢安全底线,保障学生权益
1.重视安全教育。开展实习前安全培训,涵盖安全生产规范、心理健康知识及应急避险技能。要求实习单位提供岗前安全培训,严禁安排超负荷工作或夜班。
2.制定实习安全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置。
3.严守实习规范。禁止安排学生从事与专业无关的岗位或高危作业(如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严格执行工作时间规定,禁止安排学生夜班或高强度劳动。
4.保险与权益保障。学院须为全体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保险期限覆盖整个实习周期。与实习单位协商明确安全责任条款,确保学生在岗期间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材料报送与督查要求
1.按时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于4月22日17:00前完成本学期校外实习统计表(包括专业、时间、地点、人数、指导教师等,详见附件2),在线表格另行发送。
2.配合专项督查
省教育厅将于4月下旬开展实习安全专项督查,对管理不规范的高校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教 务 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