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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接教育厅通知,为调动我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豫教人字[1999]129号)精神,教育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完成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合作成果,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一项):

(一)经厅级以上(含厅级)部门评审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成果。

(二)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著作、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一并提供中文稿件。

(三)未公开发表与出版或不宜公开发表与出版但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成果审核、汇总及报送;各高等学校、省直属中专,厅直各单位和学校的申报成果,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工作由省教科规划办委托河南省教育科研查新工作站办理。

(三)申报者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有关表格填报。

(四)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见附件)纸质文本一式3份。

2.成果原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纸质文本一式1份。

   申报教师,请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5月24日前将材料报送到高教研究室,电子档发送到信箱yangzhanyaoyzy@126.com。如有疑问,请与高教研究室联系,联系电话:3691103,联系人:杨占尧。

 

                                               高教研究室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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