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加强教学诊断与改进,深入推进教风建设,促进教师增强责任意识,遵守教学规范,加强课堂管理,专心教学研究,提升教学水平,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风建设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教学第12周到第16周(2021年11月24日到12月24日)
二、活动主题
善教乐教,提升质量。
三、参与对象
全校所有教学单位、授课教师。
四、活动安排
1.制定“教风建设月”活动方案
各教学单位需制定本部门“教风建设月”活动方案,根据活动方案开展“教风建设月”活动。
2.开展政治理论专题学习,强化师德教育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我校学校精神、学校特色、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以及校风、校训、教风、学风等,引导广大教师深刻认识开展师德教育的重要意义。重点抓好“三个一”,即:(1)组织一次政治理论专题学习;(2)召开一次全体教师大会,学习有关师德建设规定和要求、开展师德师风讨论;(3)组织一次师德读书心得座谈会,教师阅读一本有关师德方面的书籍或论著。
3.开展系列教师学生座谈会
一是各院部分别召开各年级学生与任课教师之间的师生座谈会、信息员座谈会;对本院部学生进行教学问卷调查;二是针对座谈会、问卷调查反馈的教学问题认真总结,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分别开展教学示范课、公开课观摩活动。
一是教务处组织省级教学名师、省课程创新比赛获奖教师或校级各类教学技能竞赛特等奖获奖教师开展教学示范课活动;二是各教学单位组织优秀教师开展教学公开课活动,院部教学院长(主任)、教授等优秀教师带头讲课。通过这些活动,广大教师从中受益,总结经验,积累方法,提升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5.开展教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
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效果,根据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和教学单位教风建设情况,开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激励广大教师形成“敬业奉献、修德育人、治学严谨”的良好教学风气,努力促使广大教师具备为高等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真正做到自觉,自励,自尊,更加爱校,爱岗,爱生。
评选结果将作为今年院部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活动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教风建设,相关领导应亲自抓好落实。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此项活动有条不紊、有序推进,推动形成优良教风。
2.各院部须将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持之以恒,长期坚持,力戒形式,务求实效。
3.各教学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落实实施。请于12月25日17:00前将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和各类活动材料(文字、图片、视频等)交至教务处(办公楼A0816)。联系电话:3691084。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