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相关工作,确保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 号),按照《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4〕1 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符合河南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的新增本科专业,且本专业招收本科生。
具体专业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 代码 |
授予学位 |
所属学院 |
首批招生时间 |
1 |
商务经济学 |
020105T |
经济学 |
经济学院 |
2020年 |
2 |
医学信息工程 |
080711T |
工学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2020年 |
3 |
数字媒体技术 |
080906 |
工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20年 |
4 |
环境工程 |
082502 |
工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20年 |
5 |
酒店管理 |
120902 |
管理学 |
管理学院 |
2020年 |
6 |
产品设计 |
130504 |
艺术学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0年 |
7 |
数字媒体艺术 |
130508 |
艺术学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1年 |
8 |
新能源汽车工程 |
080216T |
工学 |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
2021年 |
9 |
人工智能 |
080717T |
工学 |
智能学院 |
2021年 |
10 |
跨境电子商务 |
120803T |
管理学 |
经济学院 |
2021年 |
11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080411T |
工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22年 |
二、审核标准
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标准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评审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总分为100分,总评分≥60分,且核心指标得分≥28分为通过。
三、审核程序
(1)学院申请。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按要求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并撰写自评报告(附件3),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2)专家评审。专家组由教务处组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组成,对申请专业进行评议。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通过专家评审的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进行审议表决。
(4)学校党委常委会对表决结果进行会议研究,研究同意后由教务处公示审核结果。
(5)上报材料。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将专家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审核。
四、学院提交材料要求
1.4月26日上午下班前提交《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五份)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pdf版。
2.5月31日前提交自评报告(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相关佐证材料。
所有材料纸质版交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8楼B801李玟瑶老师处);电子版命名方式为“XX专业学位材料”并按相关材料时间要求及时发送到hngxyjwc@163.com。
联系电话:3691960。
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