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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及省级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管理规定我校决定开展2024年河南工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以下简称“校级教学成果奖”)及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原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教学成果应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

主要包括“大思政”教育、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教学数字化、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改革、教学综合改革等方面。

、申报要求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是2021以来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校级教学改革鉴定的教学成果

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需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著作及视频影音等。

三、成果推荐

1. 只接受教学单位推荐的成果,不受理个人申请。超过一个以上的推荐项目应排序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成果,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包括参与其他单位的成果),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2. 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要以2023年河南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通过名单校教字[2023]10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教高[2024]30号)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四、申报条件

项目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成果相关教学论文发表在CN期刊1篇以上在运用已有成果的过程中有创新和发展,达到校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成果相关教学论文发表在CSSCI目录期刊1篇以上或CN期刊2篇以上;成果除本校外有学校教学实践应用(如有过程性应用材料可提供);在运用已有成果的过程中有创新和发展,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五、申报材料

(1) 《河南工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附件3)。

(2) 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左右。

(3) 与成果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教学项目。

(4) 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附件4)。

(5) 教育教学研究代表性论文论著。限5篇论文、2部著作。

(6) 获得奖励。成果及主要成员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7) 新闻媒体报道。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纸质媒体或官方网站),5

(8) 教材成果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PDF格式文档)5

、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上述材料各一式三份,第(1)项《申请表》单独成册,第(2)-(8)项材料按顺序合装成册(要求见附件5)。上报纸质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河南工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

电子材料:每个项目设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按教学单位发送邮箱hngxyjwc@163.com

截止时间:请于2024726前交到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8A815联系电话:0373-3691502

省级推荐

推荐到省级的教学成果,要做好网络申报工作,申报时间:202489-16日,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网络申报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网址(http://jgxm.haou.edu.cn)内申报流程。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要求

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4年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4]233号)(附件0)和《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附件2)。

 

 

                                     教务处

20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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