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全员培训的通知》(教高函〔2025〕273 号),提升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推动“人工智能+高等教育”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线下混合进行。
(一)集中培训
1.培训时间:2025年6月19日-20日。
2.培训方式:采取主会场+分会场方式进行。
3.培训地点:主会场设在第三会议室,分会场设在第三会议室、第四会议室、第五会议室。
4.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主要包括主题培训、分组学习和培训总结三个环节。
(1)主题培训
参训学员需按要求参加培训并做好学习笔记。
(2)分组学习
各小组组织参训学员开展专题学习,深入理解教育教学最新政策和理念。
(3)培训总结
参训学员须围绕培训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
(二)自主学习研修
1.自主学习研修时间:2025年7月1日至12月20日。
2.自主学习研修方式:采取教师网络自主研修+线下自主学习方式进行,参训教师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学习教育平台”(https://ai.ha.edu.cn),开展自主学习和交流研讨。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人工智能行业或头部企业开展的相关培训项目,鼓励参与其他高校、学术团体等组织的人工智能专项教师发展培训。
三、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分为三个阶段统筹推进:
1.启动阶段(6月10日—6月30日):组建专项工作组,完成校级培训方案制定,培训资源准备等工作。
2.实施阶段(7月1日—12月20日):结合暑期教学资源调配窗口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3.总结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各部门(单位)总结培训先进经验、先进方法,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落地生根,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需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培训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教师参加培训。
(2)各单位需做好教师参加培训统计,将人工智能应用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同时,鼓励教师结合培训成果开展教学实践,并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教学、科研和管理典型案例的征集与展示交流活动。
联系人:邱亚琴
联系电话:3691502
教务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