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本科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第一次党代会、教学工作会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全面启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就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认真领会文件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任务分工,切实做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参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升本模板)”,实施“卓越计划”的专业,参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卓越工程师模板)”(附件1)。
2.新增专业需充分调研论证,深入进行企业行业调研、其他高校同类专业培养方案调研,形成人才需求调研报告。所有专业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融入新工科、新文科课程体系,组织专业对标国家本科专业类教学标准、工程认证标准及行业标准等,制订专业培养方案。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进行充分研讨、论证,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议召开情况(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议召开记录、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意见及落实情况等),应形成书面记录。新增专业应保存开展调研、论证的原始记录、新闻等材料。
3.建设突出应用性能力提升的学科前沿和交叉类课程,提高学生的创新性学习能力,培养具有跨学科观念和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在学科基础和专业教育平台设置融入学科专业前沿知识,对接产业行业、跨学科设计课程,涉及前沿科技、AI大数据、未来场景等,鼓励探索项目制课程等形式。工科专业要增加体现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等新技术类课程,文科专业进行学科重组文理交叉,把新技术融入专业课程中。提高学科专业交叉、前沿新课比例,专业设置前沿、交叉的课程不少于总学分的10%。
4.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中增加安全教育类课程1个学分;
5.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要求学生至少选修“四史”类思政课程1个学分;
6.总学分原则上按国标建议学分的中间值,工科类专业最高不超过170学分,经管文不超过160学分,艺术类专业不超过165学分。周学时不超过26 学时。
7.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后,学院应按照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大纲中应明确课程思政内容。
二、工作安排
1.2021年6月30日前,各学院按要求完成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定稿、审核等工作。由于排课需要,请各专业在7月2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第一学期的课程录入工作。
2.2021年7月1日-7月5日教务处组织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专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河南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后予以实施。
3.2021年7月6日-7月8日,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并填写“人才培养方案录入系统完结单”(附件2)。
三、其他说明
1.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审核工作,所有本科专业填写“专业培养方案论证审议意见表”(附件3)。
2.结合《国标》要求和我校总体培养目标的要求,明确培养目标。培养目标的表述,参考“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
3.毕业要求即学生毕业时应该具备的核心能力,要求必须覆盖国家工程认证12项通用毕业标准要求。
4.各专业应适当整合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内实验项目,设置独立的实验课程。
5.通识教育课程严格按照“2021版本科课程安排表”(附件4)进行核实和更换,考核方式等不允许更改。
6.同一或相近专业类的专业,第一学期的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原则上应统一。第一学期课程和增加的“安全教育”课程按照“本科专业第一学期课程汇总表”调整(附件5)。
7.2021年6月30日前将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发到教务处邮箱hngxyjwc@163.com,将“人才培养方案录入系统完结单”(7月8日前提交)、“专业培养方案论证会审议意见表”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材料(各学院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提交到图书馆A825房间,联系人:蔡鹏飞,联系电话:3691085。
教务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