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69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校自评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0〕247号)(附件4)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自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范围
(一)已认定的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和省级一流本科线上课程。
(二)2016 年以来立项建设的本科高校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二、自评内容
评价主要从课程团队、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应用效果与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价,对课程内容思想导向、科学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以学生为中心并融入课程思政的教学设计,课程建设团队是否充分开展在线教学活动与指导,课程资源质量水平,共享范围及应用效果,课程创新及示范引领性进行综合评价。
三、自评方式
学校将组织课程专家,根据河南省高校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基本参考标准(附件1)开展相关课程评价工作。
四、自评结果等次
(一)对已认定的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和省级一流本科线上课程,主要关注课程的教学推广应用、线上教学服务情况,综合评价后给予:优秀、良好、正常、黄牌警告四个等次评价。
(二)对立项建设的省级在线开放课程,主要关注课程的建设及应用效果,综合评价后给予:优秀、良好、合格、取消资格四个等次评价,并推荐不超过 30% 的“重点培育课程”。各评价等次呈正态分布。
省教育厅将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综合学校自评结果确定各课程年度评价结果。
五、自评结果报送
结合本次自评,课程负责人需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及应用成效、具体措施和方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不少于 2000 字。
请课程负责人将自评结果(附件2、附件3)、自评报告纸质版,于 11 月 13日上午12点前报送到图书馆8楼A825房间,上述材料电子档发送至hngxyjwc@163.com ,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为课程名称,联系人:蔡鹏飞,联系电话:3691085。
教务处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