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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专项资金(教学项目)备选项目库的通知

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2-2024年收支规划及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214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建设专项资金教学项目)备选项目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根据本科教学评估的相关要求,结合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优先保证受众面广、公共性、基础性项目建设,保证各本科专业核心课程的实验教学条件建设。

二、项目库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

各单位明确项目负责人,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进度与资金安排及支出测算依据、预期绩效目标等方面组织调研和论证等工作,并填写《河南工学院项目库备选项目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

2. 单位论证

各单位成立项目论证专家组,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预算准确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进行审核,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于8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3. 学校审核

教务处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组织论证,财务处对申报项目审核后,报学校研究,最终形成校内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上报省财政厅评审通过的项目,进入省级项目库。

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已经立项建设的教学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情况请参考《专项资金教学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4)。其中:属于已入库(包括已分配资金和未分配资金的项目)的1-40项建设项目不用再进行申报,属于已立项未入库的41-69项建设项目,重新审查后,根据情况进行再次申报或者终止。

2.各教学单位要按照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排序

3.填写《河南工学院项目库备选项目汇总表》时,请注意:项目预算一律保留整数;在安排自筹资金时要控制在财政资金申请额度的15%以内;项目计划实施日期按照示例规范填写。

4.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表》时,可参考《绩效填报注意事项》(附件5)。

5.项目申报材料请于810日之前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稿发邮箱:hngxyjwc@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实践科。联系电话:3691087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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