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批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110号)(附件4)文件精神。为做好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聚焦区域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项目研究与实践,深化文科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文科教育创新发展,构建中国特色文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文科人才。
二、项目内容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
三、申报限额
按照通知的申报限额,经过学校评审后择优上报1项。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2019年省级教改项目雷同,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1.报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新时代文科教育发展新趋势,坚持立德树人、守正创新,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优势,积极开展新文科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推进文科与工科、农科、医科的交叉融合,并仔细研读《项目指南》,根据《项目指南》,围绕新文科专业建设、文科专业结构调整和文科人才培养改革等,确定选题方向,积极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2.项目负责人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纸质材料3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3.《河南省高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1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4.《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3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5.请以部门为单位收集、汇总本部门的申报材料于4月1日将申报料报送至教务处(图书馆8楼A825,电子稿发送至hngxyjwc@163.com),联系人:蔡鹏飞;联系电话:0373-3691085。
五、其他要求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有关要求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110号)(附件4)和《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
教务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