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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20年度教学成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校〔202086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为准确、高效的完成2020年度教学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统计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时间节点为202011日至20201231。对于属于该时间范围,但尚未统计在内的教学成果,统一于202115-6日前到教务处进行补录登记。

二、成果核对

各教学单位对全校初步统计的教学成果进行核对,若有遗漏和异议的,请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统计,于1218日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纸质稿盖章签字(负责人或主管教学副院长、主任)后交至办公楼A816,电子稿同时发送至hngxyjwc@163.com

三、统计类别

具体统计类别包括教学成果类、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类、教师队伍建设类。

1.教学成果类

统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及校级教学成果奖。

2.专业建设类

统计荣获国家级和省级的一流专业。

3.课程建设类

统计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项目。

4.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类

统计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基地、实践育人基地及其他教育主管部门遴选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

5.教师队伍建设类

统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等个人荣誉称号,国家级、省级、厅级及校级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获奖。

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获奖具体级别认定如下:国家级、省级奖项有本科高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等;厅级奖项有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数学教学技能竞赛、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河南省赛、河南省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大赛(限一等奖)、国家级行业协会、国家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相关教学技能竞赛等;校级奖项有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创新比赛、青年教师教学创新比赛、教学技能竞赛及其他教学竞赛,河南省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大赛(二、三等奖)等。其他未明确列入相关级别的竞赛,由教务处负责认定和解释。

四、工作要求

(一)所有附件已通过oa发送至各教学单位负责人邮箱。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统计工作按时完成,确保教学成果统计的真实和完整。

(二)工作联系人:刘永勋、蔡鹏飞,联系电话:0373-36910843691085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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