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辅机构:
基层教学组织是高等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教学任务、促进教师教学发展、开展教研活动、推进教学改革的基本教学单位。我校院系调整后需要重新申报设置基层教学组织。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水平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856号)和我校《河南工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在符合学校学科整体布局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和专业建设需要,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统筹规划,对于符合设立要求的基层教学组织,由所属部门经充分论证后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一、设立要求
1.专业教研室
(1)已获批招生的本科专业应设置相应专业教研室。名称一般应与专业名称对应;
(2)现招生专科专业按相近专业合并成一个教研室,或者由本科专业教研室共同管理;
(3)已停招专科专业(包括2019年停招的)不再设置教研室。
2.课程(群)教研室
(1)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部、体育部等按课程(群)设立;
(2)工程技术教育中心等具有教学职能的教辅机构,根据教学需要设立。
3.实验教学中心
二级学院和工程技术教育中心等根据需要设立。
二、材料提交
填写《基层教学组织设立申请简表》(见附件),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4月24日前交图书馆A825(刘老师),电子稿发送至hnjzjwc@163.com。
教务处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