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财务处《关于申报2026年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申报2026年教学实验室类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教学院部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认真做好项目的规划工作。认真梳理前期已经入库的所有项目,结合学科专业发展,在充分考虑学校实验设备资源共享的基础上,遴选出属于工程认证、新增专业、毕业要求急需等确有必要建设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1.项目建设方案要注意紧扣学校办学定位,满足教学需要,符合教学方向;紧扣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突出专业特色。
2.属于工程认证需要建设的实验室,需要从工程认证标准的角度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要聘请工程认证专家参与项目论证会。
3.各教学院部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专家组成员人数应不少于3人,应至少包括1名校外专家。院部需提前3天将论证会安排报教务处,教务处人员需要列席参加论证会。
4.评审的要点包括:完整且符合现实的项目现状、科学的建设目标、充分的立项依据(项目是否属于学校重点工作、项目建设必要性与可行性)、具体的支出内容、详细的支出预算、完整且合理的绩效目标和申报书要素的完整性。
三、材料提交要求:
1.需提交材料清单:
1)项目建设方案(附件1);
2)项目评审意见书(附件2)。
3)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采购清单(附件3);
4)实验教学任务一览表(附件4)。
2.院部将2026年预算项目进行汇总后,按照工程认证类和其他类分别进行排序后,填写2026年预算项目申报及排序明细表(附件5)
3.项目申报相关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1份,于8月25日前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稿以院部为单位合并为一个压缩包后发送邮箱:hngxyjwc@163.com。
教务处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