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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教学类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

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财务处《关于申报2024年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申报2024教学类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统筹规划用好专项资金,结合学校发展实际本次备选项目库建设原则“轻资产、重内涵”,重点申报软条件建设类项目,原则上不再接受新增实验室建设项目。各教学单位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认真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等工作属于近三年新增专业的、确有必要建设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程序

教学单位以项目的形式提出专项资金申请,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组织论证,财务处对申报项目审核后,报学校研究,最终形成校内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评审通过的项目,进入省级项目库。

三、项目库清理工作

为提高项目库项目的质量、优化项目库结构,实现优质项目优先安排财政资金的目的需要对已经入库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进行清理调整各教学单位要对项目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于建设内容需要较大改动的、不需要建设的项目,报教务处进行清理。

、申报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须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进度与资金安排及支出测算依据、预期绩效目标等方面展开论证,项目建设方案注意紧扣学校办学定位,满足教学需要,符合教学方向;紧扣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突出专业特色。

(二)各教学单位申报项目需提交材料如下:

1.《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

2.2023年教学实验室立项建设论证会记录单》(附件3)

3.《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采购清单》(附件4);

4.《实验教学任务一览表》(附件5)。

各教学单位将经过论证的项目进行排序后,填写《河南工学院项目库备选项目汇总表》(附件6),于8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3份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稿发送邮箱:hngxyjwc@163.com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通过的项目在校内项目库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财务处网站通知。

(五)各教学单位需要清理调整已入库项目的,请于8月18日之前提交专项申请交教务处实践科。

 

 

                             教务处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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