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财务处《关于申报2024年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申报2024年教学类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统筹规划用好专项资金,结合学校发展实际,本次备选项目库建设原则“轻资产、重内涵”,重点申报软条件建设类项目,原则上不再接受新增实验室建设项目。各教学单位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认真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等工作,属于近三年新增专业的、确有必要建设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程序
各教学单位以项目的形式提出专项资金申请,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组织论证,财务处对申报项目审核后,报学校研究,最终形成校内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评审通过的项目,进入省级项目库。
三、项目库清理工作
为提高项目库项目的质量、优化项目库结构,实现优质项目优先安排财政资金的目的,需要对已经入库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进行清理调整。各教学单位要对项目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于建设内容需要较大改动的、不需要再建设的项目,报教务处进行清理。
四、申报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须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进度与资金安排及支出测算依据、预期绩效目标等方面展开论证,项目建设方案要注意紧扣学校办学定位,满足教学需要,符合教学方向;紧扣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突出专业特色。
(二)各教学单位申报项目需提交材料如下:
1.《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
2.《2023年教学实验室立项建设论证会记录单》(附件3);
3.《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采购清单》(附件4);
4.《实验教学任务一览表》(附件5)。
(三)各教学单位将经过论证的项目进行排序后,填写《河南工学院项目库备选项目汇总表》(附件6),于8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3份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稿发送邮箱:hngxyjwc@163.com 。
(四)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通过的项目在校内项目库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财务处网站通知。
(五)各教学单位需要清理调整已入库项目的,请于8月18日之前提交专项申请交教务处实践科。
教务处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