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实践教学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实践教学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通知

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工学院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学校现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科研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掘潜力、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条件,面向全校学生开放。已经立项的开放项目不需重复申报。

二、开放形式

为发挥实验室资源的最大效益,各实验室、实验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天候开放、定时开放或预约开放。

三、组织实施

1.项目类型

项目一般为培养计划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与发明、制作、设计等项目。具体类型有以下几方面:

1)自选实验项目型包括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具有一定科普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和针对本学院或本专业学生开设的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2)学生参与科研型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3)学生科技活动型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项目前期选拔、培训与训练;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前的培育与研究;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等。

2.项目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对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报教务处进行评审。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一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个项目。

3)实验室开放项目16学时为1学分,每个实验室开放项目不得超过32学时。

3.项目评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评审立项,评审时需提供开放项目教学大纲和指导书。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4.项目结题验收

学期结束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结题验收,指导教师应及时提交实验作品(实物、软件等)、实验报告、研究论文获奖证书等实验成果,并按规定登记成绩。各单位应将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相关材料(学生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实验室使用记录、实验室开放项目成绩表等)汇总存档。

5.学时和学分认定

实验室开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学生数原则上超过30人方可开课,一般按照30-45人为一个班进行排课,一个学期一般不超过2个班额。

实验室开放项目纳入学校正常实践教学体系统一管理,考核合格的学生可按照《河南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相应规定取得科技创新模块学分。每8学时计0.5学分,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11210日前将《河南工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附件1)、《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立项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文档发送至hngxyjwc@163.com邮箱。

 

 

    

20211126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