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教务处〔2019〕20号),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上学期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过程要规范,并要注意材料归档、学院网站发布新闻。
2.评审通过的项目要填写《河南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鉴定表》(“专家验收意见”处不填),并以院(部)为单位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后可以进行项目试运行,试运行原则上安排在学生返校以后进行。
3.教务处在学期末,将组织专家组对已在教务处备案并已试运行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完成验收,验收合格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可以进入教学大纲正式运行。
4.《河南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鉴定表》一式3份,《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请于9月23日之前交至教务处实践科,汇总表电子稿发至hngxyjwc@163.com。
教 务 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