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学校寒假放假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放假前和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保证假期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部门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安全工作意识,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各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负责人是本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各教学部门在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全面的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特别做好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仪器设备、压力容器、电气设备、电路以及用水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并填写《河南工学院实验室自检报告单》。对于发现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订好应急处置预案。
3.贵重仪器设备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加强防火防爆措施,高度关注危险化学品(特别是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要落实责任,严格管理,严防丢失或被盗。
4.各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要彻底清理废弃的危险品及实验废液、废瓶,及时清理废旧杂物,且不得堆存放在楼道等公共场所影响消防安全通道,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隐患。
5.为配合我校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教学实验室假期期间一律停止运行,要求做到断电、断水、断气以及门窗锁闭等安全措施。各教学部门要落实具体的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定期巡查,遇到安全隐患、安全事故须及时上报。
6.做好假期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部署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妥善处理,防止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各教学部门要做好放假前和假期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按要求填写自查表,并于2021年1月15日(周五)之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公楼A080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gxyjwc@163.com。
教 务 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