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0 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教高函〔2020〕537 号,附件2)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实验室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0年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 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 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 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 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组织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学校检查为主,省教育厅将于近期组织一次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查看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
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方案,对本单位教学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整改,排除隐患,同时做好整改记录。各单位在自查基础上形成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附件3)。
2. 各单位请于11月5日上午12:00点前,将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等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同时发送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科。
3.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完善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教学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教 务 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