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精神,以学校院部调整为契机,结合学科发展的实际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前期对学校现有教学实验室的设置和命名进行了规范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实验(训)室及归属关系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教 务 处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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