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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五批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会的通知

 

各学院(部):

在各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我校定于419日(周五)召开第五批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会,现将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所在学院(部)院长(主任)必须参加论证,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

2.请各项目准备汇报PPT3-5分钟)1份,内容应包括:可行性、必要性、面向专业和课程、开设的实验项目、仪器设备清单等,并于418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邮箱:308171627@qq.com

3请各项目自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打印稿一式3份,供专家审阅。

4.论证会地点:图书馆8A0801会议室。论证会时间:419日上午8:30开始,具体汇报顺序请参看附表,请汇报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20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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