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在各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我校定于4月19日(周五)召开第五批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会,现将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所在学院(部)院长(主任)必须参加论证,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
2.请各项目准备汇报PPT(3-5分钟)1份,内容应包括:可行性、必要性、面向专业和课程、开设的实验项目、仪器设备清单等,并于4月18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邮箱:308171627@qq.com 。
3.请各项目自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打印稿一式3份,供专家审阅。
4.论证会地点:图书馆8楼A0801会议室。论证会时间:4月19日上午8:30开始,具体汇报顺序请参看附表,请汇报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教 务 处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