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20〕42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安全函〔2020〕35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学校现开展教学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守底线思维,增强安全意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关系全校师生的生命、 财产安全,关系学校乃至社会稳定大局。加强实验室安全,减少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是开展实践教学、加强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各院(部、中心)要坚守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践行安全发展理念。
二、检查范围
凡涉及到易燃易爆、剧毒、毒害、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气瓶(实验室用气瓶均属易燃易爆气瓶)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均属于本次排查、整治的范围。
三、检查重点
1.彻底摸清底数,建立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档案
各单位要彻底排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种类、数量,建立档案。
2.规范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特种设备持证上岗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救援预案的建立完善情况;
(4)实验室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5)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的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7)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阶段(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25),各院(部、中心)成立自查领导小组,由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牵头,按要求全面自查,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2.现场检查阶段(2020年9月26日-9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 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
2.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3.各相关单位请于9月25日下午5:30前将《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自查自纠报告》、《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自查统计表》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办公楼A803),同时发送电子稿至:hngxyjwc@163.com。
教 务 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