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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教学实验室专项的通知

为了做好我校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的建设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建设2021-2023年度中期财政规划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的通知》精神,现将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学习学校文件,站在战略的高度,从学科专业长远发展角度制定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中期规划,通过学校论证的项目将纳入学校中期财政规划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未入库的项目不允许立项建设。

2. 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编制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项目,对已具备实施条件的实验室建设项目(100万以上),细化后编入2021年度预算;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列入2022-2023年规划。

3. 项目申报单位须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进度与资金安排及支出测算依据、预期绩效目标等方面展开论证,并结合论证结果提炼填写《河南工学院项目库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

4. 各申报单位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分类别、分层次排序后形成建设规划项目,填写《河南工学院项目库备选项目汇总表》(附件3)。

5. 申报项目具体要求:

1)已由2020年中央专项、省级专项资金安排实施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对于已经入选《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但是未实施且不需修改的项目,在汇总表中备注“上年未实施项目”,资料不需重复上报。

3)对于已经入选《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但是未实施且需要修改的项目,在汇总表中备注“上年未实施现修改项目”,资料需重新上报。

4)为了方便汇总、核对,上报的电子材料格式应为财务处下发格式,材料名称以“部门代码+部门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如“4001XX-XXXX维修改造项目”。

5)以上3项材料的电子版数据请以单位汇总打包后于812日下午6点前发至邮箱hngxyjwc@163.com

6. 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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