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2018〕267号)文件精神,为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不断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培育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数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高厅〔2017〕4号及省教育厅教高〔2018〕267号规定的计划2020年度立项建设的类别,本次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为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经济管理类、艺术学类、机械类等8个类别。拟立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约5项。
二、申报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领会教育部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以及《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标准》(附件1),调研相关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经验,组织相关教师团队积极申报。
2.项目建设应结合专业特点,选定一个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坚持“能实不虚”、“虚实结合”原则,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不少于10步,能调动学生参与实验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创新创造能力。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坚持需求导向,符合学校实验教学需求,并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将来可以从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5.项目建设可逐步、分阶段展开,但需要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并注重内容积累和高新技术的有效结合,相关视频、网站等资源也可等校级项目立项后再建设,申报时需提出项目实施建设的推进计划。
6.经学校评审立项的项目,学校将按照《河南工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及管理办法》为立项项目配置资金,申报时需对建设经费给出预算明细。
7.通过立项的项目预计在2020年6月进行验收,并择优推荐省级项目申报。验收不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可申请延期一年进行验收。整改后仍不能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取消其项目资格,学校将收回配置资金,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下一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8. 2017-2019年已被立项为各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一流本科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课程负责人,不再作为本次虚仿项目的负责人。每人限申报主持一项虚仿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河南工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份;《申报表》WORD版本电子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院部)-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称)-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2。
2.PPT汇报材料1个,介绍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情况,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教学服务团队情况、已有实验教学项目描述、已有软件和硬件基础、实验教学项目特色、项目经费预算及建设推进计划等申报表中的主要内容。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院部)-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称)-PPT汇报。
3.院部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报数量超过一项的,由院部进行排序。
4.以上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于12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hngxyjwc@163.com,纸质版《申报表》三份和《汇总表》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申报情况,确定评审方式,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