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高校学生实习,是深化课堂教学、增强学生实践综合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郑州科技学院违规组织学生开展校外实习问题进行了通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校外实习管理,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 要深入学习领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 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贯彻执行《河南工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教务处〔2019〕12号)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学院有关实习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好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和检查督导。要会同实习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做好安全及其它突发事件的风险处置。
2. 要严格遵照要求,评估和选择实习单位。要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确定满足实习条件后,严格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的签订,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
3. 要认真审查和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制定实习内容,认真设计实习课程、实习内容、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和考核标准等;要分类明确本、专科学生实习计划、大纲、目标、任务等,指导好不同层次学生实习,不得安排本、专科学生混同实习。
4. 要加强对校外实习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点。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实习任务顺利完成。
5. 要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学生外出实习前,学院要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向学生介绍实习计划、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实习成绩考核办法,介绍实习单位生产概况和实习期间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要按规定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险。针对学生实习中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做好风险防控,加强实习工作的有效监管。
6. 校外实习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基本权利,切实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严格执行“十要十不得”:
(1)要认真落实学校统一组织的原则要求,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实习;
(2)要认真完善“三方”实习协议文本,不得将校企生“三方”协议变更为校企、校生、企生等分散性协议;
(3)要认真按照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不得将本专科学生集中一起开展实习;
(4)要认真落实人才培养实践教学要求,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不得强制学生参加可选择不同方式的集中实习;
(5)要坚持专业基本对口原则,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
(6)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实习学生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4 小时;
(7)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专业差异化要求,除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及实习岗位外,其余专业和岗位学生实习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
(8)要落实学生实习“双指导教师”制度,不得以企业指导教师多为由减少学校指导教师数量;
(9)要坚决落实实习经费保障制度,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10)要确保师生参加实习安全,不得让学生自费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请各学院对标对表《意见》和以上要求,逐条逐项对照自查。如果自查中发现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并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于当下能够立足学校自身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对于可能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安排,要立即终止。问题台账请于11月23日之前交到教务处实践科。
各学院要举一反三,落实主体责任,把实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教 务 处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