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教材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满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鼓励教学和科研成果突出、与企业合作基础良好的教学团队编写教材,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应用型本科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立项重点
1.立项范围
立项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应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立项教材必须是适用于学校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主体教材,不包含教辅(教学参考书、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学校鼓励开展校企合作,与企业共编应用型教材。
2.立项重点
(1)结合应用型教学改革和课程思政教育理念,深化产教融合,及时跟踪行业企业新技术发展,体现协同育人模式创新,鼓励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2)结合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反映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成果,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现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特色的教材。
(3)充分利用数字信息技术资源,打造立体化新形态教材。
(4)围绕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需要,加强创新创业教材建设。
(5)基于应用型课程设计,以工作岗位或流程对原教材内容的重构的新编教材。
二、申报要求
1.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校级以上现代产业学院原则上必须申报校企合作应用型教材和立体化新形态教材。
2.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主编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
3.立项教材主编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对应用型培养理念具有深刻认识,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近三年承担过所编写教材对应课程教学的教师。鼓励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
4.立项教材应为应用型教材,应与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相结合,能够凝练教学改革成果,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并能适应多样化的教学需要。鼓励探索新形态教材、数字教材等的编写。
5.已立项教材未完成编写计划的,不能申请新的教材立项。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如实填写《河南工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交所在院(部);
2.各院(部)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各院(部)党组织对教材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并进行公示,填报《教材编写团队成员政治审查表》(见附件3);
4.各学院(部)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河南工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河南工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教材编写团队成员政治审查表》(一式一份)一同报教务处;
5.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四、申报时间
请各院部认真规划,精心组织,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申报。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奖励
经学校评审通过立项的教材出版后,根据《河南工学院校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六、项目管理
1.立项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组织编委,并对教材的质量负责。课程所在院(部)负责监督指导。
2.立项教材须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出版,凡私自出版的教材学校不予资助。出版单位应为本领域相对级别较高的出版社,可由编者提出有意向合作的出版社,最后由教务处统一审核确定出版社出版。
3. 列入学校教材立项的教材,可在我校相关专业使用,没有列入学校教材立项的教材,不能在我校使用。
4. 立项建设周期为1年,教材编写应在建设期内完成。确有困难的,允许延期一年完成。延期一年仍不能完成的,视责任人放弃立项。
5.如因项目责任人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或违反学术道德而造成违约者,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责任人不得再申请学校教材编写立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