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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考核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和《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文件要求,现就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河南省本科高校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2019年度延期人员

二、考核内容

青年骨干教师在3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

三、考核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考核申请(2024612日)

青年骨干教师按要求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向教务处提交考核申请,并准备考核相关材料。

2、考核佐证材料审核及量化(2024613-14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量化积分相关表格(见附件12)内容审核考核对象提交的佐证材料。

1)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审核其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执行学校和院部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以及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和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出具审核意见和核算积分。

2)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分别对考核对象培养期内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科研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并核算积分。

3)财务处审核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并在《经费使用情况决算表》(见附件3)上盖章签字。

3、校内公示(2024615-18日)

考核对象培养期内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复印件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办公楼8楼A0816。

4、考核会议组织(2024619-21日

1)组建考核评议委员会。学校组建考核评议委员会,专家共计7人,其中校外专家3人。专家组组长须由校外专家担任。

2)个人汇报。考核对象介绍项目完成情况,教学、科研取得的成绩及个人综合素质提高等情况,现场回答专家质询。个人汇报约10分钟,同时须制作汇报PPT材料。

3)确定考核结果。考核评议委员会根据考核评议情况确定考核结果。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或师德修养分值过低人员,考核应为不合格。

5、上报考核结果(2024625

考核结果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审核通过人员,省教育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四、考核材料报送要求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见附件4)一式7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有关佐证材料3套。包括《项目申请书》,《经费决算表》,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以及教学工作量核定和教学质量考评等业绩证明材料。上述佐证材料须合装成册首页为附件目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宁山     联系电话:0373-3691084   

联系邮箱:165058036@qq.com

 

 

       教务处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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