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统一考试定于2024年6月29日至7月5日进行。为了规范考试程序,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考务工作办公室,教学主管校长任主考,教务处处长任副主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任巡视组组长,成员由校级教学督导员组成。巡视组要恪守职责,及时处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并作好记录,有关情况及时向主考汇报。
2.各院部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院(部)院长(主任)任主考、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任副主考。各院部二级督导组要做好考试巡视工作,并填写《河南工学院院(部)教学督导巡视工作记录表》。
3.各院部要做好所属监考教师的考前培训工作。根据《河南工学院学业考核管理规定》、《河南工学院课程过程性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河南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督促各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遵守监考纪律。各学院要切实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辅导员深入班级,重点宣讲学籍管理制度、考场规则、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中关于考风考纪的内容,并告知学生相关违纪处分将被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考试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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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2024年6月14日 |
各院部完成试卷命制及提交 |
2 |
2024年6月26日前 |
各院部完成审核试卷(核查试卷有无问题) |
3 |
2024年6月28日 |
各院部完成所有考查课考核和院部提前考试 |
4 |
2024年6月29日至7月5日 |
全校期末统一考试 |
5 |
2024年7月15日早8:00前 |
完成教务系统成绩登录 |
三、试卷命题、保密及试卷评阅、归档
1.重视试卷的印刷与保密工作,严格遵守试卷保密制度,防止出现泄题事件,或试卷漏印、错印现象。试卷在教研室、学院只能以纸质试卷形式传递,废弃试卷要及时销毁。各院部要指定专人送、领试卷,试卷运送途中,请注意保密。在试卷接送过程中,严禁任何学生接触试卷。
2.试卷命题实行命题教师负责制,一是要符合学校命题格式要求,采用教务处网站上的模板;二是要依据教学大纲命题,要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难易程度适中。A、B两套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5%,老师必须试做后确定试卷、制订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教研室主任审查不能流于形式,只签字,不审查,要仔细检查提交纸质试卷是否无误。院领导要亲自把关。对于因命题出错导致考试过程出现问题,构成教学事故者按《河南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考试试卷模板。试卷上应标注考试时间、考试方式、适用班级等。凡需要使用计算器或词典等辅助工具的考试课程,须在试卷上明确注明并提前告知学生。凡未标注者,考试时学生一律不准使用相关工具,否则以作弊论处。所有试卷科目名称均以人才培养方案规范名称命名。
4.各阅卷教师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科试卷按照《河南工学院本科课程试卷评阅规范》要求进行试卷批阅,符号要规范,签字要完整。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批改,不给人情分,不能出现合分错误。同头课老师应流水评卷。试卷批阅期间,阅卷教师不得让学生查卷、查分。
5.任课教师应及时认真分析试卷和考生成绩,对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6.试卷归档严格按照《河南工学院学业考核管理规定》中的要求归档。考试工作全部完成以后,各院(部)应及时将试卷送交至课程承担单位入库保存。
四、考试组织与实施
1.考务办设在教1楼C102(书库)。各院(部)教学秘书于考前25分钟将本部门承担课程试卷带到考务办发放,本科课程应同时准备好考场记录单。考试结束前30分钟到考务办收领试卷。
2.主监考于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领取本场考试试卷,辅监考于考前1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整理考场环境,清理课桌上物品,安排学生考试座次。提前5分钟发卷。
3.考试完毕,主监考应及时将试卷送交考务办,并按要求密封装订。
4.各监考教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监考安排(注意:上午考试9:00开始、下午考试15:30开始)。
5.监考教师应在考场黑板上写以下内容:考试科目,监考教师姓名,考试时间(****分钟)(以试卷第一页标注的考试时间为准)。
6.监考教师应佩带监考牌。
7.监考教师须认真审核学生证件(学生证、一卡通、身份证三者有一即可),证件上面必须有清晰照片,无证件者禁止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考生禁止进入考场(按缺考处理)。
8.监考过程若发现学生违纪或作弊,立即停止该考生答卷,保存证据,考试结束之后,主、辅监考教师一起将有关证据交至考务办,并填写《河南工学院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单》。
五、成绩评定与登录
1.请院部任课教师须在2024年7月15日早8:00前批阅试卷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2.对缺考或作弊考生,任课教师在登录该门课程考核成绩时,在“备注”一栏选择“缺考” 或“作弊”选项。要保证系统里显示的所有学生的成绩均有一个标记,不能为空。
3.对于申请免考的考生,因考生未参加考试,所以按“缺考”处理。任课教师在登录该门课程考核成绩时,在“备注”一栏选择“缺考” 选项。
4.如因学生未选课造成的学生未在任课教师成绩录入名单中的,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处理。
六、成绩发布
成绩录入工作结束后随即发布成绩。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如发现成绩漏登、缺失或对成绩有异议等,可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向课程承担单位申请查询,填写《河南工学院查卷申请表》,由课程承担单位按照有关程序联系任课教师,进行查询和反馈。超过成绩查询时间,将不再受理。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