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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学校现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科研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掘潜力、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条件,面向全校学生开放。

项目立项要求

实验室拟定设计的专门开放实验项目,应是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和探究性的实验,包括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具有一定科普性、创新性实验项目,针对本学院或本专业学生开设的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以及根据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科研课题等内容设计的创新性、探究性的独立实验项目。

鼓励教师联合申报跨学科实验项目,整合教学、科研不同类型实验室资源优势,开发教学与科研实验室的共建共享项目。

三、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对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报教务处进行评审。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一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2个项目。

3)实验室开放项目一般设置为16学时、24学时、32学时。

4)已经通过立项的项目不用重复申报。

5)项目申报要严格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把控。

2.项目评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3.项目实施

实验室开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选课学生人数原则上超过20人方可开课,一般按照30人为一个班进行排课,一个学期不超过4个班额,同一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4个班额。

4.项目结题验收

学期结束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结题验收,指导教师应及时提交实验作品(实物、软件等)、实验报告、研究论文、获奖证书等实验成果,并按规定登记成绩。各单位应将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相关材料(学生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实验室使用记录、实验室开放项目成绩表等)汇总存档。

5.学分认定

实验室开放项目属于培养方案之外的拓展型活动,不计入学生的通识教育学分,考核合格的学生可按照《河南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校〔202392号)的规定,取得科技创新活动与竞赛类模块学分0.5学分。

二、材料提交要求

1.项目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工学院教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1份(附件1

2)开放实验项目教学大纲1份(参考模版见附件2

3)开放实验项目实验指导书1

2.院部需将初审通过的项目汇总并填写《教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立项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请于202619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ngxy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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