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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秋季转专业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本着以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将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1级新生

1本科生

院部根据《河南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结合院部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制定了转专业实施方案,现将各专业接收计划接受咨询教师公布如下:

学院

专业

接收计划人数

咨询教师及电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9

王会敏15084772478

材料科学与工程

5

陶凯16603735582

环境工程

9

师东阳13603938531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9

李发闯18738373302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车辆工程

10

刘刚17337302181

汽车服务工程

10

赵向阳15090098038

新能源汽车工程

5

苏晨13781986721

电缆工程学院

电缆工程

20

薛鹏15937334125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赵新渠1583615473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

刘毅13813458349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4

齐山成13603731982

自动化

4

杨晓15037388763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10

闫雷兵1660373556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2

魏辉13782502745

通信工程

10

陈学锋15903898130

医学信息工程

5

杨航15903868680

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8

刘勇强 13525068849

工业工程

5

张式恩 15837341078

酒店管理

5

刘巍 13938761101

物流管理

10

赵江利 13523867380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

8

 娟  1352324754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6

 芳  13598737355

智能制造工程

5

璩晶磊  1827539728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软件工程

5

刘丹13513739645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5

朱命冬18338936883

数字媒体技术

5

李扬波15137396894

物联网工程

5

吕书波13598659866

经济学院

金融数学

10

赵梦 13462351369

跨境电子商务

10

鲁锡杰13782556033

商务经济学

10

王世胜 13849369432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7

韩慧13462262910

艺术设计学院

产品设计

5

郭爽 18237396608

环境设计

5

王栋 13462228858

数字媒体艺术

5

刘燕 13937330420

智能工程学院

机器人工程

7

杨富超13839098957

人工智能

5

刘荣升13346681886

 

本科生转专业可以提前咨询专业教师,了解预转专业的基本情况。然后,填写《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承诺书》(教务处网站学生表格下载),提出转专业的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于121—1210(节假日除外)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A825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具体办理流程请查看教务处主页学生办事指南本科生转专业流程(http://jwc.hait.edu.cn/index/xsbszn/bkszzylc.htm

 

2、专科生

专科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121—1210(节假日除外)直接到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A825)提交《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承诺书》(教务处网站学生表格下载),逾期不再接收申请。咨询联系人:王老师 15090394100

具体办理流程请查看教务处主页学生办事指南专科生转专业流程(http://jwc.hait.edu.cn/index/xsbszn/zkszzylc.htm

 

二、高年级学生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学校允许高年级学生转专业。为保障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确保学生就业竞争力,高年级学生在符合新生转专业要求的基础上需降级至拟转入专业的一年级学习。对于本科生,接收院(部)可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培养要求,结合拟转专业学生知识结构和已修读课程情况综合考虑降级事宜

 

重要提醒:

1、学生申请转专业应是在与家长充分沟通后做出的慎重决定,转入新专业后,不允许再原专业;

2学院需高度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切实保障学生基本权益;

3教务处将于第二学期对转专业通过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一周办理转专业手续

4所有转专业学生对于新专业第一学期未修的课程,需要申请重修或补修;

 

 

 

 

河南工学院教务处

20211120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