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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2010〕4号)等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新增的6个本科专业将于2022年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资格,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信息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授予学位

所属学院

1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414T

工学

材料学院

2

环境设计

130503

艺术学

艺术学院

3

汽车服务工程

080208

工学

汽车学院

4

通信工程

080703

工学

电信学院

5

软件工程

080902

工学

计科学院

6

机器人工程

080803T

工学

智能学院

窗体顶端   二、审核标准

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标准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总评分≥60分,且核心指标得分≥28分为通过。(详见附件1:豫学位〔2010〕4号文)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各相关学院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和学士学位学科(专业)评估任务分解表(附件2),对申报学科(专业)进行自评:

1.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附件3);

2.撰写、提交自评报告;

3.按照“材料填报参考模板”(附件4)要求整理材料,注意材料整体设计科学、条理清晰、美观大方;

4.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自评报告、学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简况表等材料至教务处。



附件:

1.《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2.河南工学院学士学位学科(专业)评估任务分解表;

3.《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

4.材料填报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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