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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167)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对我校立项的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项鉴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2022年立项且已完成项目计划的校级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2023年立项且已完成项目计划的校级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鉴定结项的方法

1. 院部初审

2. 学校集中评审

三、结项材料要求

1. 结项条件详见河南工学院教改项目鉴定条件(附件5)。

2. 项目组必须取得与所研究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

1) 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须提交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原件;

2) 成果是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以及论文所在页);

3) 成果为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一流本科课程、教材、教坛新秀、教学名师等)应附上佐证材料;

4) 成果为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的,应附上建设方案以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

5) 成果为教学计划类的,应附上学校采纳及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

6) 成果为课件、软件、教学网站开发类的,应附光盘、注明相应网址,并打印部分网站界面作为佐证。

3.收录在论文集中的论文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的结题报告、调研报告、调查问卷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

4.对于变更项目组成员的项目,须提交《河南工学院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附件2),原则上主持人不允许变更。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院部审核。各院部对结项条件进行审核。

2.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要求每个项目报送《项目鉴定结项书》5份(附件3)、佐证材料合订本(如论文等的复印件)1份,部门报送《河南工学院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1份(附件4)。每个项目均要将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将《鉴定项目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3.报送纸质材料时,电子文档发送邮箱hngxyjwc@163.com,每个项目设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后用括号注明负责人姓名。

4.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5.报送材料时间为2025730日前。

6. 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8A815),联系电话:0373-3691502

 

 教务处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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