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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167)(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022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6号),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88号)

2.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2021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1489号),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3334号)

鉴定结项条件

鉴定结项应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 号)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及改革目标和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尤其是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鉴定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5.对于变更项目组成员的项目,须提交《河南工学院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附件2),原则上主持人不允许变更。

三、鉴定结项的方法

1.本次项目鉴定工作,所有项目由教育厅委托学校聘请专家组织鉴定教育厅复核。

2.学校应建立项目鉴定委员会,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 7 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方案,并至少提前一周报送高教处备案。

3.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工作要求

须报送的相关材料有:

1.《项目鉴定结项书》5(附件3)、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鉴定结项汇总表(附件4)各一式2份。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

2.上述材料均需交电子稿,电子材料发送至hngxyjwc@163.com

5.报送材料时间为2025730日前。

6. 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8A815),联系电话:0373-3691502

 

 

 教务处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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