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本科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第一次党代会、教学工作会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卓越工程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现就2020版“卓越工程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卓越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认真领会《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实施方案》(教高〔2019〕529号)和《河南工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校〔2019〕132号)》文件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任务分工,切实做好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专业“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方案须参照“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卓越工程师)(模板)”(附件1)。
2.充分调研论证,深入进行企业行业调研、其他高校同类专业培养方案调研,形成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各学院组织专业对标国家本科专业类教学标准、认证标准及行业标准等,制订“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方案。召开“卓越工程师”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进行充分研讨、论证,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议召开情况(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议召开记录、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意见及落实情况等),应形成书面记录。各专业应保存开展调研、论证的原始记录、新闻等材料。
3.总学分原则上按国标建议学分的中间值,工科类专业最高不超过170学分。周学时不超过26学时。
4.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后,学院应按照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大纲中应明确课程思政内容。
二、具体要求
1.融入工程教育新理念。“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方案要全面推进和融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工程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习成效,根据学生志趣调整教育教学的方式方法,提高教学效率和效益,建设质量文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创新型、综合化、全周期工程教育理念,优化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培养学生对产品和系统的创新设计、建造、运行和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强化工程伦理意识与职业道德,融入教学环节,注重文化熏陶,培养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的现代工程师。
2.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促进理工结合、工工交叉、工文渗透,孕育产生交叉专业,推进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培养工程人才。要有交叉融合课程,占比不少于5%。
3.创新工程教育教学组织模式。系统推进教学组织模式、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在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学科,面向产业急需建设1~3个与行业企业共建共管的现代产业学院。鼓励建设校内准工厂化的综合型实训基地和集中独立的“大工程教育”实践共享平台。
4.完善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深化产学研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探索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利用内外资源创条件,优化配置校内资源,积极获取社会资源,主动联系挖掘行业、企业优势资源,积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健全卓越工程师校外实习实训的制度保障。搭建校企对接平台,校企共同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加强项目指导和管理,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人才培养改革。
5.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深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训练、队伍建设等改革,强化创新创业导师培训,注重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努力使50%以上工科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参与一项训练项目或赛事活动。整合校内外实践资源,激发学生技术创新潜能,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创客空间、孵化基地等条件,积极引入校外创业导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对接平台,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1.2020年7月22日-8月22日,各学院按要求完成2020版“卓越计划”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定稿、审核等工作。
2.2020年8月23日-8月31日教务处组织对“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评估,专业结合工程教育认证、实施工作评价以及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河南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后予以实施。
3.2020年9月1日-9月10日,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并填写“人才培养方案录入系统完结单”(附件2)。
四、其他说明
1.“卓越计划”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审核工作,填写“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申报书” (附件3)和“专业培养方案论证审议意见表”(附件4)。
2.结合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行业标准、《国标》要求和我校总体培养目标的要求,明确培养目标。
3.各专业应适当整合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内实验项目,设置独立的实验课程。
4.通识教育课程严格按照“2020级本科课程安排表”(附件5)进行核实和更换。
5.增加“劳动教育实践”(1周)环节,按照专业大类分别安排在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
6. 同一或相近专业类的专业,第一学期的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原则上应统一。第一学期课程和增加的“劳动教育实践”环节按照“本科专业第一学期课程汇总表”调整(附件6)。
7.2020年8月22日前将2020版“卓越工程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发到教务处邮箱hngxyjwc@163.com,将“人才培养方案录入系统完结单”(9月11日前提交)、“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申报书”、“专业培养方案论证会审议意见表”和“卓越工程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材料(各学院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提交到图书馆A825房间,联系人:蔡鹏飞,联系电话:3691085。
教务处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