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河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现将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答辩、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及《河南工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教务处〔2019〕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
1.检测方式
学校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检测。每名学生有三次免费检测机会,以最后一次检测结果为准。
2.检测时间
各学院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确定,所有检测工作须在正式答辩前三天完成。
3.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
论文检测重复率(R) |
检测结果类别 |
R≤25% |
A |
25%<R≤30% |
B |
30%<R≤50% |
C |
R>50% |
D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毕业设计(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A类:查重检测通过,学生可以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论文答辩。
B类:查重检测未通过,学生和指导教师须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在答辩前一周内修改完毕。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再次进行查重检测,R≤25%查重检测通过,学生方允许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本届毕业生论文答辩,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最高可评定为“良好”。如果第二次查重检测仍未通过,学生不得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本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并按C类处理。
C类:查重检测未通过,学生申请毕业设计(论文)延期答辩,具体延期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学生和指导教师须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在延期答辩前一周内修改完毕。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再次进行查重检测,R≤25%查重检测通过,学生方允许参加学院组织的延期答辩,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最高可评定为“中等”。如果第二次查重检测仍未通过,学生不得参加学院组织的延期答辩,并按D类处理。
D类:查重检测未通过,学生不得参加当年学院统一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须另选题目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并随下一届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及答辩。
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由所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4.其他说明
(1)指导教师要严格管理,确保参加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报告所检测毕业设计(论文)及归档毕业设计(论文)三者保持一致。
(2)检测工作仅能预防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质量。学院及指导教师应加强管理,精心指导,督促学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确保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水平、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答辩工作
1.组织实施
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论文答辩工作,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督导检查工作。各学院需制定出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总体工作安排,应包括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人员组成、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答辩流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内容,并填写《2021届本科毕业答辩安排统计表》(附件1)。请将答辩工作安排和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于5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电子稿发hngxyjwc@163.com)。
2.时间安排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于第12-13周进行。学院为查重检测结果为A类、B类的毕业设计(论文)统一组织第一轮答辩,C类毕业设计(论文)经过修改完善后,可组织延期的第二轮答辩,首轮答辩和第二轮答辩原则上应间隔七日以上。5月30日前须完成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工作。
3.答辩准备
(1)答辩资格审核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测的A、B、C、D四类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2)答辩委员会组成
各学院成立本单位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般应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成员或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会可根据专业学生人数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3-5人,设答辩组长1名,秘书1名。组长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负责答辩的具体组织工作;成员为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秘书负责记录和整理答辩情况。
(3)答辩材料提交
学生应在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评委应提前进行评阅并准备好答辩问题。
学院应于答辩前三天将答辩具体安排告知学生与相关人员。包括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答辩学生分组名单、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等。
4.答辩流程及要求
(1)每位学生答辩过程控制在10-20分钟,答辩流程包括学生陈述、答辩小组老师提问、学生回答问题三项。
(2)答辩情况应有详细纪录。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答辩过程进行整理,并填写《河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和《河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表》。
(3)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再次认真修改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作为最终毕业设计(论文)。
三、成绩评定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根据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综合评定,建议比例为40%、20%、40%。综合成绩同时记百分制成绩和等级成绩,最后成绩以五级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四、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工作
“优秀”成绩毕业设计(论文)一般不超过20%,总体成绩分布应符合学生成绩分布一般规律。各学院从获得优秀成绩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推选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数量应严格控制在专业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学院需于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实践教学科。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选,评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向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及存档工作
1.工作总结报送
各学院请将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于6月18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资料存档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学院、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河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要求,将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保存。要保证存档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毕业设计(论文)应当是学生答辩后根据要求修改过的毕业设计(论文)最终定稿。
联系电话:教务处实践科 3691087
邮箱:hngxyjwc@163.com
教务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