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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工学院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教材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课程教材铸魂育人作用,全面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河南工学院规划教材(以下简称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加强统筹、科学布局、分类建设、重点支持,注重守正创新,推动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高质量校规划教材,着力打造一批顺应时代要求、兼具特色,具有科学性、时代性和前沿性,彰显育人理念的高水平精品教材。

基本原则

1.坚持价值引领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点,充分发挥教材的铸魂育人功能。

2.坚持守正创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立足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特别是重点产业链培育壮大急需,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鼓励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建设知识图谱、能力图谱,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创新成果,有效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3.遵循选优、选精、选特、选新原则根据学科和行业发展前沿,充分融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及时补充反映最新知识、技术和成果内容,集中优势力量建设一批学科专业优势特色、与重点产业领域高度契合、符合人才培养需要的精品教材。

三、建设类别

本次校规划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两类。包括纸质教材和新形态数字教材等,鼓励合理应用数字技术,探索数字教材等新形态教材建设。

1.修订教材。原则上应为已经出版且在教学活动中广泛使用、经过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良好的教学成效和社会评价的教材。获批立项后,在两年内完成修订出版。

2.新编教材。重点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培养需要的教材、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反映我校学科优势特色的教材,以及满足“四新”建设需要、经典传承的教材,国家和省一流专业、一流课程配套相关的教材,教学名师、专业领头人等优秀人才牵头编写的教材。获批立项后,在两年内完成出版。

、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1.申报程序

各教学单位认真规划,精心组织,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申报;各教学单位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2.材料报送

教学单位于51217:30前向教务处教材科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书及其附录中所列佐证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三份、附件3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2)申报修订教材的须提供原教材样书2本申报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提纲及部分章节样稿。

每种教材的所有材料用一个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张贴申报书封面,以部门为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材料与电子档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五、项目管理

1.每个申报者原则上只能牵头(第一主编)申报1部教材,作为主要参编者(其他主编)原则上不得超过2部教材。已承担校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编写项目的主持人,项目延期结项或撤销立项者,不得申报。

2.立项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需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主编主持编写工作,组织编委,并对教材的质量负责。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把关。

3.如因项目责任人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或违反学术道德而造成违约者,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责任人不得再申报校规划教材立项建设。

4.立项教材由教务处对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等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教材出版要优先选择国家一级出版社。

5.已获批河南省新工科新形态教材立项建设、河南省第二批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建设的教材,直接纳入本次校规划教材管理,不再重复申报。

6.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工作,要高标准把握评选条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教材建设质量。

联系人:王利博

办公地点:图书馆八楼A0815

办公电话:0373-369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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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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